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要闻动态 > 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长春市2024年省级“专精特新”

中小企业认定推荐及2021年省级“专精特新”

中小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4-25 14:15 来源:长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字体: 打印

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信局(经发局、发改局、科技局、科技工信局)、财政局: 

  为更好引导我市广大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按照《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24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及复核2021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通知》(吉工信办联〔202415号)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推荐及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4年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 

  2024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必须满足以下全部基本条件和至少一项专项条件且不存在限制条件所列事项。对荣获2023“创客中国”吉林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企业组三等奖及以上奖励项目的企业,2024申报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过程中直接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见附件6,名单供大家掌握,省厅具体通知) 

  (一)基本条件 

  1.在吉林省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连续经营2年以上(至申报通知下发之日起成立满2、正常开展经营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效期内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2.企业2023年度营业收入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且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的增长率为正、2022年和2023年的资产负债率均不高于70% 

  3.企业2023年度研发费用总额不低于50万元,2022年、2023年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平均不低于1.5% 

  (二)专项条件 

  1.专业化程度。需同时满足:企业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2年以上,2022年和2023年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均达到60%及以上;主导产品或服务享有较高知名度,在细分市场占有率排名处于全省前10位;至少与1家大企业或龙头企业建立稳定的协作配套关系。 

  2.创新能力。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之一:一是企业拥有与主导产品和服务相关的I类知识产权(包括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1项及以上或近2年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合计5项及以上,并已在生产中应用。二是自建或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具备完成技术创新任务所必备的技术开发仪器、设备条件或环境(设立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或市(州)级及以上企业技术中心、技术研究院、企业工程中心等)。三是近3年企业主持或参与制()1项及以上相关业务领域行业标准、国家标准或国际标准。 

  3.经营管理。需同时满足:企业经营管理规范,建立了质量、环保、安全等至少1项管理体系,生产执行标准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获得省级及以上质量标杆、名牌产品或驰名商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优质工程奖等荣誉(称号)1项及以上或传承1项及以上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 

  (三)限制条件    

  1.3年发生过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以相关监管部门官方网站公布信息为准); 

  2.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属于国家禁止、限制和淘汰类的; 

  3.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披露情况为准); 

  4.经核实在申请认定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 

  (四)推荐数量 

  按照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调整《吉林省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吉工信民营〔2023279号)省级专精特新以制造业为主,其他行业为辅的部署安排对各县(市)区、开发区推荐总数上无数量要求,但制造业企业需占总推荐数量的三分之二以上,其他行业企业不得超过总推荐数量的三分之一,如其他行业推荐数量占比超过总推荐数量的三分之一,将视为属地其他行业企业推荐无效。 

  (五)其他说明 

  申报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不收取任何费用,企业自主如实填报,组织提供有关作证材料,不得借助第三方机构申请,省级未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开展专精特新申请业务。 

  二、2021年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 

  (一)职责分工 

  2021年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详见附件7)复核工作,由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信部门组织复核企业开展,严格把关后将复核符合条件企业报市工信局,市工信局市级复核后报省工信厅备案。(同新认定企业一样,需要准备相关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 

  (二)复核标准 

  考虑以前年度受疫情因素影响,对复核的企业“上2个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为正”的指标不作要求,其他复核标准按照2024年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执行 

  、申报材料(新申报及复核企业都需提供,且上交材料相关要求一致) 

  1.林省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表(附2,网络申报系统填报后下载,企业请尽量一次填报完成,有关部门进行网络审核,下载后的纸质文件禁止人为修改。线上申报如遇问题拨打网络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431-8056628380566284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信用中国”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4.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2年和2023年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含主营业务收入、研发投入、资产负债率等数据)。企业提供的审计报告须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数据要真实,报告必须在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报备验证(报告需包含验证二维码),并提供该报告查询截图复印件。如发现申报企业存在数据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取消其申报资格且3年内不得申报 

  5.与填报内容对应的相关佐证材料,如: 

  1)专业化程度。主导产品或服务市场占有率或排名的佐证材料(如省级及以上行业协会出具的证明、国内外权威机构或媒体发布的企业排名、主管部门组织行业专家对企业产品论证的材料等);2023年度与大企业或龙头企业签订的关键零部件、元器件等配套产品协议,或直接面向市场的自有品牌产品销售合同。 

  2)创新能力。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或软件著作权证书;企业自建研发机构的备案文件等佐证材料,或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签订的在执行期内的合作协议;参与国家标准或牵头制定的行业标准文本。 

  3)经营管理。注册商标注册证;产品认证、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质量安全等体系认证证书;国家和省、市驰名、著名商标或名牌产品证;省级以上科技成果奖证书,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企业技术中心证书,省级优秀新产品证书,以及获近3年省级以上奖励和荣誉证书等。 

  6.属于特殊行业的企业需提供特殊行业许可证明; 

  7.企业认为有助于申报的其他材料; 

  8.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3盖章、手写签字)。 

  四、申报程序 

  实行网络申报和纸质申报并行申报,以县(市)区、开发区为单位进行推荐。 

  (一)网络申报申报企业需在422—59日登陆网络申报系统(http://www.jlzjtx.com),注册在线填报(已注册的企业不用重新注册),按要求上传电子资料。各市(州)、县(市、区)工信部门按照网络管理权限,对本辖区内申报企业进行网上审核推荐。未进行网络申报的企业,不能参与认定。 

  (二)纸质申报。申报企业在进行网络申报的同时,在线打印由系统生成的《吉林省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表》,连同申报材料要求的其他材料按顺序装订,胶装成册,报所在地工信部门,纸质材料须盖章齐全并与网上提交的电子材料内容一致。 

  、申报要求 

  (一)纸质资料准备:初审合格的企业项目申报书4份(新认定、复核均需准备纸质版申报材料),要求装订成册、附加目录、正反面印刷、加盖骑缝章、书脊标记企业全称;各属地工信、财政联合推荐文件及附件4推荐汇总表、附件5复核通过汇总表盖章2份。 

  (二)电子资料准备:认定申请表、申报材料承诺书及佐证材料等盖章后扫描成PDF,名称标记企业全称,每个企业形成一个文件;附件4、附件5、附件6电子版(附件4、附件6两张表格企业顺序保持一致);附件9企业简介每个企业1份,名称标记企业全称。 

  (三)盖章要求:企业在封皮、承诺书、骑缝及其他明确标记盖章处加盖单位公章,未明确要求处可根据自身实际加盖;各属地工信主管部门及财政部门在推荐文件、附件4、附件5汇总表处盖章;各属地工信主管部门在企业认定申请表推荐单位处盖章。 

  (四)其他要求:认定申请表申报时间为各属地推荐时间;附件6审核汇总表要严格按照示例格式填写信息;各县(市)区、开发区于59日下班前完成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初审及复核工作,并将以上材料报送市工信局民营经济发展改革处,逾期未报送视为放弃本次申报。 

  、申报联系方式 

  本次申报采取属地原则,如有项目咨询、项目申报等相关事宜,请各企业与属地工信主管部门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区域

联系电话

朝阳区

0431--80520228

南关区

0431--85284331

宽城区

0431--89991164

二道区

0431--81346609

绿园区

0431--87605342

长春新区

0431--81335578(高新:85543285; 北湖:89672985 ;空港:18686612776 

注:长春新区企业需报企业所在分区,由所在分区报统一报送长春新区)

经开区

0431--84653200

汽开区

0431--81502722

净月区

0431--85532177

莲花山

0431--82536028

榆树市

0431--83622559

农安县

0431--83316667

德惠市

0431--87000255

九台区

0431--82353930

双阳区

0431--84238588

公主岭市

0434--6213150

 

0431--81187753

   、相关要求 

  (一)严格申报纪律。申报企业须按规定如实报送相关材料,不按程序申报、弄虚作假、编造骗取认定资格,一经发现,将连续三年取消申报资格,并按国家、省市有关法规处理。   

  (二)规范申报程序。各属地工信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文件规定,严格把关、实地踏查,择优上报。申报资料要规范、完整,复印件必须清晰(申报企业名称必须准确,使用全称),否则视为不合格申报材料。 

  (三)严格信息公开。为提升企业创新水平和管理能力,促进中小企业做大做强,各属地工信主管部门要广泛宣传、积极组织。各申报企业可登陆长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http://gxj.changchun.gov.cn)通知公告栏查询和下载本《通知》及相关文件。 

    

  附件:1.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吉林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24年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及复2021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通知 

       2.吉林省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表 

       3.申报材料承诺书 

       4.企业推荐汇总表 

       5.复核通过汇总表 

       6.审核汇总表 

       7.2023年第八届“创客中国”吉林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企业组获得三等奖及以上的企业名单 

       8.2021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 

       9.企业简介模板 

    

    

长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长春市财政局

2024年4月22日

附件:

附件1.2024年专精特新企业认定及2021年企业复核通知.pdf
附件2吉林省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表2024年.doc
附件3申报材料承诺书.doc
附件4吉林省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新认定汇总).xlsx
附件5吉林省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通过汇总表(复核汇总).xlsx
附件6长春市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审核汇总表.xlsx
附件7.2023年第八届“创客中国”吉林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企业组获得三等奖及以上的企业名单.docx
附件8.2021年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xls
附件9:企业简介模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