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和加强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4〕1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规函〔2025〕108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2025年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实施方案的批复》(工信部规函〔2025〕12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和吉林省、长春市有关规定,长春市工业和信息局牵头起草了《长春市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各界人士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
意见征集时间为2025年8月22日至2025年9月11日。有关意见和建议,请通过书面来函或电子邮件方式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意见的,请提供姓名、联系方式、具体意见建议;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具体意见建议。
受理单位:长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0111号
电话:0431-88777213
邮箱:cc88777213@163.com
附件:《长春市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长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8月22日
附件:
附件:《长春市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