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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新一轮民营经济腾飞计划

时间:2011-04-22 12:10 来源:6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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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新一轮民营经济腾飞计划
(长工信字[2011]76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新一轮民营经济腾飞计划,促进全市民营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推动民营经济再上新台阶,为全市经济发展和改善民生做出更大贡献,我市组织实施新一轮民营经济腾飞计划。
    一、重要意义
    “十一五”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民营经济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2010年,全市民营经济完成主营业务收入5974.1亿元,比2005年增长227%,实现增加值占全市GDP的43.5%,比2005年提高了8.5个百分点;民营经济上缴税金173.7亿元,比2005年增长308.5%,占全市财政收入的30.8%,提高了11.8个百分点;“十一五”期间民营经济户数年均增加5000户,个体工商户年均增加2.4万户,从业人员年均增加11.9万人。2
010年,我市民营经济提供经济增量近50%,税收增量的47%,企业增量的99%,城镇新增就业人员的90%,固定资产投资的63%。民营经济已经成为我市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地方税收的重要来源,扩大城乡就业的主要渠道,对改善民生和推动和谐社会建设发挥重要作用。
    目前,我市民营经济多数还处在发展期,尚未完全进入规模扩张期。与发达城市和全国平均水平比,其发展速度、企业规模、经济总量、产业结构、产业集聚程度、企业内部管理及企业发展阶段上尚有差距,如与东北副省级城市相比,民营经济增加值比沈阳市低1899.4亿元,比大连市低1827.6亿元,比哈尔滨市低519.1亿元。在缴纳税收上,为沈阳市的33.6%,大连市的57.4%,哈尔滨市的71.7%。在企业户数上,大连市比长春市多12.5万户,沈阳市比长春市多6万户。我市民营经济产业结构不尽合理,一产小、二产弱、三产散,劳动密集型产业占主导地位,企业转型升级迫在眉睫;产权结构形式比较单一,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偏少;产业集群化程度不高,“中而全”“小而全”问题十分突出;民营经济服务体系发展相对滞后,服务体系、投资机制和中介机构等尚不建全;信息化发展水平尚待提高,“两化”深度融合的任务艰巨。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加速民营经济发展,实现民营经济腾飞对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工业强市和服务业兴市战略实施,推进富民工程和改善民生,推动体制机制创新,带动全市发展和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全市上下要努力增强机遇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组织实施新一轮民营经济腾飞计划,大力把民营经济做大做强,实现民营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思路
    坚持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吉林省新一轮民营经济腾飞计划》,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增加总量、扩大规模、创造就业岗位为目标,以组织开展企业成长计划为手段,以催生、助长、扶强、提速、跃升为重点,以发展区域优势产业和技术密集型产业为着力点,以发展为大集团配套的民营企业为突破口,以用足用好政策、建立健全服务体系和加强组织领导机制为保障,努力创造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全力突破融资难、服务体系不健全等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瓶颈问题,全面加大民营经济结构调整和政策扶持力度,积极引导民营经济强化创新管理,努力健全和完善民营经济工作机制,进一步创新思路,抢抓机遇,全力推进民营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指导原则
    1、坚持加快发展和结构调整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引导民营经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按照低碳型、集约型、节约型、生态型的发展模式,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围绕全市支柱优势产业加快民营经济发展,按照经济结构调整要求,坚定不移转变发展方式,全力引导第一产业民营经济全面发展,积极引导第二产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努力推进第三产业现代服务业和文化产业发展。
    2、坚持专业化分工和配套协作相结合的原则。按照区域产业布局和市场经济规律,围绕优势产业发展配套生产,围绕特色产品发展一条龙服务,围绕新型产业发展创新型企业,培育和壮大产业集群,促进民营经济专业化分工,提高民营经济的配套协作能力,走“专、精、新、特”的发展道路。
    3、坚持重点支持和全面推进相结合的原则。按照城市功能定位和发展规划的要求,加快资源整合,发挥比较优势,创新发展模式,重点加快支柱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产业发展,积极鼓励科技型、都市工业型、县域特色型、社区服务型民营经济发展,走优势突出、骨干带动、整体提升的发展道路。
    4、坚持政府引导和全社会参与相结合的原则。按照积极扶持、加强引导、完善服务、依法规范、保障权益的方针,加强政府协调、引导和扶持,构建社会化服务体系,调动社会各方面参与民营经济发展的积极性,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全面发展。
    (三)发展目标
    2011-2013年,全市民营经济主要发展指标增长速度高于全市经济增长速度。三年间,全市民营经济总量增长67.4%,占全市GDP比重达到48%,平均每年增加2个百分点;对社会贡献进一步加大;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企业整体素质明显提高;经济效益显著增加;核心竞争力不断增强。
    1、民营经济发展目标。到2013年,主营业务收入突破1万亿元,年均增长20%;增加值突破2000亿元,增长速度高于全市GDP的增长速度;三年间,民营企业户数年均增长5%,年均增加4000户; “三上”企业户数达到2500户,年均增长8%,年均增加150户;培育企业上规模、上水平。三年时间培育扶持销售收入过百亿企业5户,超10亿元企业30户。个体工商户年均增加20000户。
    2、民营经济社会效益目标。2013年,上缴税金达到295亿元,年均增长20%,占全市财政收入的33.8%,三年提高3个百分点;三年间,民营经济从业人员年均增长5%;年均增加9万人。从业人员占全市职工和城镇个体劳动者总数的比重达到60%以上,提高5个百分点。
    3、民营经济结构调整目标。全面提升产业集群水平,企业集群度三年提高5个百分点;大力建设和完善民营经济特色园区,围绕我市的支柱优势产业和自然资源,发展一批有长春特色的民营经济园区,围绕特色园区,积极发展“专、精、特、新”企业,每年发展特色园区5个,三年发展15个,“专、精、特、新”企业每年提升2个百分点,三年提高6个百分点。
    4、全民创业目标。孵化基地每年建设100万平方米,三年建设300万平方米。三年生成小企业12000万户。每年有2万人投入创业。每年重点培育2000户初创型小企业实现成功创业。
    5、民营经济技术创新目标。三年间,科技型企业年均增加400户,三年增加1200户,科技型民营企业占全部企业比重提高5个百分点;研发经费占民营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达到2%,占全市企业研发经费比重60%以上,民营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比重有较大提升。
    6、民营企业经营管理目标。三年培训高素质经营管理人才、小企业家和创业者2万人。百户成长型企业产品研发、内部管理、资金融通和市场开拓能力有较大提高。百强民营企业管理创新提高到新的水平,逐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工业化和信息化加深融合,85%民营企业实行信息化管理。
    三、重点任务
    我市要围绕支柱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产业和文化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大力发展民营经济,要以为支柱优势产业、大型龙头企业配套发展民营经济,要以加速传统民营企业转型成长,发挥我市资源优势和技术优势实施新一轮民营经济腾飞计划。
    1、围绕支柱优势产业推动民营经济发展。要以产业结构调整为主线,积极实施支柱优势和重点产业发展规划,推进产业优化升级,拉动各行业民营经济全面发展。要以我市三大支柱优势产业为依托,迅速壮大民营经济。
    汽车工业要充分利用长春市实施300万辆整车扩能工程的时机,组织民营经济进行汽车零部件配套生产和特种车差异化生产,使民营经济在汽车零部件行业和差异化整车生产及改装车领域的规模迅速扩大,市场占有率不断提高;农产品加工业要利用打造长春第二个千亿级支柱产业的时机,加快以玉米精深加工、畜牧产品深加工为重点的加工体系建设,全力推进玉米、肉鸡、肉牛、生猪、肉鹅、鹿产品、大豆、稻米、蔬菜和乳制品10大加工业的发展。依托优势农业资源,大力发展粮、畜、果、菜、药材加工企业,大力发展休闲农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大技术引进和新产品开发力度,提升深加工水平。鼓励发展农技推广、包装储运、贸易营销、农资配送、信息咨询等农业产业化配套服务企业,形成以“服务”促“生产”、以“配套”促“加工”的发展态势。以县(市)为重点,每年培育100户民营现代农业产业化企业;轨道交通装备制造配套业要依托1000辆高速动车组和1000辆城轨车项目,积极搞好下游产业配套服务。到2013年,汽车零部件、差异化整车、农产品加工业和轨道交通装备制造配套产值分别达到800亿元、400亿元、800亿元和400亿元。
    2、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按照全市战备性新兴产业推进计划,民营经济重点推进先进装备制造业、光电信息、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五个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先进装备制造业以为新能源汽车、轨道客车高速动车组配套加快民营经济发展。光电信息产业重点开发光显示和汽车电子两大产业链条,突出发展光电子器件与材料、光电仪器仪表与设备和软件3大重点领域;生物医药产业重点发展生物制药、现代中药、医药中间体和化学药;新能源产业积极发展洁净能源、可再生能源;新材料制造业要实现材料轻量化、功能化、复合化和产业化。到2013年,在五个战略性新兴产业民营经济产值分别达到200亿元、600亿元、600亿元、200亿元和200亿元。
    3、围绕现代服务业和文化产业加速民营经济发展。重点在现代物流、金融保险、旅游会展、总部经济、服务外包和信息服务等现代服务业领域加速民营经济发展。现代物流业以长东北保税区、大连陆路干港、城市商务综合体、区域性批发市场和物流园区为依托,加速民营经济在这些领域快速成长。重点发展二道物流园区、南关都市开发区和净月商贸商务服务园区。2013年,全市物流产业产值1000亿元。金融保险业要大力发展融资担保和保险业,积极发展信托、租赁、基金、财务、担保等非银行服务业。2013年民营金融保费收入100亿元。旅游会展业重点建设“行、游、住、食、购、娱”等配套设施,重点培育东博、汽车、农业、电影及食品、冰雪、民博等系列会展品牌。到2013年,旅游会展业收入达到400亿元。总部经济重点发展朝阳区总部经济、净月东北亚总部经济园区。服务外包以汽车电子为发展重点。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积极利用国家、省的优惠政策,扶持我市生产性服务业民营经济发展,制定全市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政策措施。以城区、开发区为重点,每个行业培育5-10户企业。以县(市)为支撑,每个行业发展1-5个企业。服务业年递增长20%。
    积极引导民营经济参与文化产业各个领域,重点发展动漫制作、网络游戏、影视传媒、出版策划、文艺创作、研发设计、广告服务、教育培训、文化创意等行业,在这些领域形成一批有影响力和品牌效应的企业。积极依托全市文化产业园区发展民营企业,构建动漫创业孵化园等大型文化企业集团,发展形成一批以民营企业为基础文化产业园区。到2013年文化产业增加值达到全市民营经济增加值的6%。
    4、围绕高新技术产业创新民营经济发展。充分发挥我市雄厚的科技、教育、人才优势,进一步加强开发区基础环境和企业孵化功能建设,增强技术支持力度,在电子信息、软件开发、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光机电一体化、现代农业、环保等高新技术领域,积极发展创新型、科技型民营企业,研制开发一批新产品,催生一批科技型民营企业。以开发区为基地,培育一批科技“小巨人”。全市每年推选认定100户成长性高新技术企业,三年扶持300户高新技术企业发展。
    5、围绕第三产业的三项优势行业积极扶持民营经济发展。批发零售业要依托已有的重庆路、黑水路、红旗街等商圈和中东、华正、远东等特色综合市场及卓展、国商、百货大楼、国贸中心等有一定规模零售企业有序发展;交通运输业要强化出租车、公共汽车及货物运输车公司化管理,确保人流、物流畅通;餐饮住宿业要重点抓住旅游和会展经济扩大服务范围。到2013年,批发零售业、餐饮住宿业、交通运输业主营业务收入分别达到800亿元、500亿元、400亿元。
    6、围绕重点企业集团加快民营经济发展。围绕支柱优势产业的重点企业和企业集团,做大做强民营企业。围绕一汽、轨道客车、大成、皓月等大企业的发展和产业链的延伸,培育和发展一批专业化水平高、配套能力强、产品特色明显的民营企业。积极支持民营企业与大企业、大集团开展多种形式的经济技术合作,建立以市场为基础的原材料供应、生产、销售、技术开发等配套协作关系。以开发区、工业集中区为载体,每年培育300个工业配套民营企业。
    新一轮民营经济腾飞,我市围绕民营经济发展,重点实施 “六大推进计划”,打造一批产业集群,构建一批特色园区,建设一批孵化基地,培育一批创业先锋,壮大一批民营企业,扶持一批名牌产品。
    (一)实施产业集群推进计划。到2013年,打造千亿级的产业集群2个,打造百亿级的产业集群2个,打造50亿级的产业集群2个。进而形成汽车及零部件、农产品加工、装备制造、现代物流、商贸服务、软件产业、光电信息、生物医药、文化创意、旅游会展、都市工业等30个民营企业集群。 
    (二)实施特色园区推进计划。到2013年,建成和完善汽车零部件、玉米加工、绿色食品、生态科技、动漫、北方中草药、百艺、梅花鹿、以及模具、纺织、印刷、商饮等30个民营经济特色园区。
    (三)实施孵化基地建设推进计划。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坚持与开发区建设、产业集群建设、标准化厂房建设相结合的原则,完善服务和孵化功能。充分发挥省级创业孵化基地示范带动作用,构建和完善汽车零部件、玉米深加工、农机、光电信息、动漫、超达、广东工业园等50个创业孵化基地。每年创办民营企业新增产值500亿元。
    (四)实施全民创业推进计划。一是加大政策引导和创业宣传,营造浓厚的创业氛围;二是引导创业型企业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创办各类劳动、技术密集型、科技型、外向型、社区型和配套型民营企业;三是切实抓好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的监督、指导、考核工作,实现滚动式发展,促进小企业不断生成;四是在城市街道及其周边规划、完善和提升创业街路,大力兴办都市工业和第三产业;五是强化创业培训工作,重点做好职业技能、企业经营者、创业者等培训;六是搞好创业项目的开发和民营企业创业基地建设工作。
    (五)实施民营企业成长推进计划。一是提倡小而专、小而精、小而特、小而新,民营企业集中资源,通过选择能使企业发挥自身优势的细分市场来进行专业化的经营;二是做到拾遗补缺,根据“人无我有,人有我无”的原则,凭借自己快速灵活的优势,进入市场获取成功。三是实施企业培育工程。采取分类指导方式,扶助一批“成长型企业”,对列入省1000户成长型的企业和市“双百企业”,从资金、技术、人才、项目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培育一批“龙头带动型企业”。以骨干企业为龙头,延长产业链条,促进民营企业加速发展。利用三年时间,通过结构调整、科技创新、打造品牌等举措,使我市有一批科技型、创新型、成长型民营企业发展成长为大中型和规模以上企业。
    (六)实施企业产品名牌扶持推进计划。积极为民营企业的名牌产品培育和成长创造有利环境,引导我市民营企业确立培养品牌,提升品牌,经营品牌,延伸品牌。充分发挥名牌对于开拓市场、提高效益、增强竞争力的重要作用。引导民营企业增强名牌意识,不断提高产品质量,进一步形成规模优势,提升市场占有率和行业排名,提高民营经济核心竞争力,扩大企业名牌效应。到2013年争创国家名牌5个,争创省级名牌10个。对获得国家、省、市名牌产品和驰名、著名商标的民营企业给予奖励。
    四、实施策略
    积极推进民营经济 “六大发展战略”,围绕民营经济结构优化、重点产业基地、服务平台建设、重点项目建设、投资体系发展体制机制创新,全面提升全市民营经济发展质量和整体素质。
    (一)推进民营经济结构优化发展战略。坚定不移加快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推进民营经济的结构调整,坚持扶持第一产业,重点优化提升第二产业,加快发展第三产业。重点支持支柱优势产业、战备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发展,扶持潜力产业和资源产业发展,突出名牌产品、名牌企业的主导地位;积极引导“专、精、新、特”企业发展。统一发展规划、合理配置资源,通过实施优化组合、优势互补,优势扩张、协作配套等方式,促进产品开发和市场拓展;以产权为纽带,突破行业、部门、地区的界限,从社会的角度开展资产运作,提高经济运行质量,推进资产快速增值;引导民营企业推进以产权制度为重点的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突破“地缘、血缘、亲缘”局限,实现强强联合、专业化分工、区域化合作、集群化经营,实现组织结构和布局结构的优化和升级,提升经济增长质量和竞争力。
    (二)推进民营经济重点产业基地发展战略。推进基地建设,为民营企业发展搭建平台。围绕支柱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及现代服务业等产业,全力抓好特色基地建设。重点抓好汽车及零部件产业基地;大成玉米深加工、皓月肉牛加工、榆树农产品加工等农业产业化基地;启明信息、奥普光电、鸿达电子等光电信息产业基地;吴太药业、长生基因、今来药业等生物与医药产业基地;温馨鸟、西装集团等服装基地;君子兰及梅花鹿养殖等特色创业基地建设,推动民营经济集约发展,列为省级创业基地,享受省级工业园区的优惠政策,由市政府授牌。
    (三)推进民营经济服务平台发展战略。围绕企业生存、成长、发展对人才、资金、技术、管理、市场、培训和信息等方面的服务需求,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积极支持企业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纳入国家、省计划,争取国家政策和资金扶持,构建政府指导、市场化运作,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的企业服务平台,推进社会化企业服务体系建设,解决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瓶颈问题。紧紧围绕服务企业发展,以“百户成长型企业”和“百强民营企业”为重点服务和扶持对象,逐步建设人才培训、融资担保、事务代理、法律维权、市场开拓、电子商务、管理诊断、信息咨询和公共技术服务等10大服务体系。今后三年,每年选择2-3个服务体系作为扶持发展重点,到2013年使人才培育、融资服务和创业孵化等平台形成规模,真正发挥服务功能。
    (四)推进民营经济项目建设发展战略。精心组织谋划、包装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支持发展的民营企业项目,争取国家、省和市专项资金支持。搞好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服务机构合作,搞好项目策划。实行重点项目包保责任制,加快建设速度,引导项目尽快投产见效。每年谋划、包装重点民营经济发展项目100个,争取国家、省、市资金扶持5000万元。
    (五)推进民营经济投资发展战略。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扩大民营经济投资领域,打破行业垄断和限制,营造公平、宽松的投资环境,支持民营经济在各领域、各行业全面发展。对民间投资在政策上给予鼓励,财税上予以扶持,服务上予以支持。扩大民间投资资金补贴额度。民间投资年均增长20%,2013年达到2000亿元以上。
    (六)推进民营经济体制机制创新发展战略。一是积极支持民营企业以参股、控股、收购、兼并等形式参与国有、集体企业改组、改制和资产重组。二是推进民营企业管理创新,进行公司制改造,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积极引进先进的管理理念和方法,逐步健全生产、质量、财务、人力资源等管理制度,建立科学的决策机制,形成有效约束、激励、自我发展新机制。在民营企业大力推广“精细化管理”和“法人治理结构”等先进管理方法,实现管理创新和体制转变。
    五、保障措施
    在营造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上花大力气,下苦功夫,在组织制度、政策法规、资金支持、统计信息、社会保障和发展氛围等方面为民营经济发展实施六大保障措施。
    (一)加强责任落实,建立有效的组织保障。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构,明确发展职责,成立全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定期调度、情况通报、解决问题和发布信息的协调机制。落实目标责任制,将主营业务收入、民营经济增加值、实缴税金、企业户数、三上企业户数、个体工商户数和就业人员等指标分解落实。
    (二)优化发展环境,实施有力的政策保障。抓好国家、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政策的督查落实。借鉴外地经验和做法,研究制定《长春市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
    (三)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建立促进发展的资金保障。按照国家和省法律法规规定设立发展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和为全市支柱及优势产业配套的企业发展;用于鼓励企业加强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鼓励推广使用先进适用技术;用于支持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用于促进企业专业化发展;用于与大企业建立稳定的协作配套关系;用于培育一批拥有自主产权、知名品牌的民营企业。
    (四)加强信息沟通,建立推进工作的制度保障。健全、完善统计体系。按照国家规定,统计部门建立和完善对民营经济的分类统计、监测、分析和发布制度,加强对规模以下企业的统计分析工作,建立统计信息沟通渠道,建立健全统计数据库,及时、准确获得民营经济发展数据,为决策服务。
    (五)引导民营企业强化责任,建立全方位的社会保障。加快推进民营企业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引导企业及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障体系,缴纳社会保险费。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健全民营企业党组织和工会、妇联等组织,维护职工权益和企业和谐稳定。根据民营企业量大、面广、用工灵活、员工流动性大的特点,保证低收入职工和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
    (六)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实施强有力的舆论保障。加大对民营经济宣传力度,打造全社会重视民营经济的良好舆论氛围。使民营经济得到全社会越来越多的关注与支持,全面提高民营经济影响力。用典型引路,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积极选树各方面、各产业、各层次典型。努力营造争先发展,争当龙头,争创典型的争先创优氛围,达到人人关心民营经济发展,人人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人人参与民营经济发展。通过真抓实干,开拓创新,开创民营经济发展崭新局面,全面完成新一轮民营经济腾飞目标任务。


二O一一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