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资综认字[2010]1号
各区(各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发展改革局、中小局、计划经济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建设局,有关企业和单位:
由于市直机关机构改革,原市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委员会组成人员工作发生变动,经请示市政府领导同意,决定对市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委员会进行调整。新的认定委员会成员,将继续贯彻执行国家颁布实施《资源综合利用目录》各项优惠政策,努力做好管理和服务工作,以推动全市资源综合利用工作健康发展。
长春市认定委员会成员名单:
主 任:韩 东 市工信局副局长
副主任:王 才 市财政局副局长
俞 生 市建委副主任
刘子敬 市国税局副局长
王明月 市地税局副局长
委 员:王晓辉 市工信局资源处处长
初广润 市财政局企业处副处长
王 洋 市建委墙改办主任
田 骅 市国税局流转税处处长
刘 金 市地税局所得税处处长
孙耀东 市工信局资源处
谷玉瑞 市财政局企业处
曲文福 市建委墙改办
李志鹏 市国税局流转税处
郑青云 市地税局所得税处
二○一○年三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