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长春市工信局以依法行政为核心,立足工信领域监管职责,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依法开展行政检查、政策指导等工作,通过持续优化执法模式、夯实执法保障基础、规范执法行为流程、提升执法队伍素养,有效推动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规范有序发展,为全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法治根基。
一、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一)安全生产领域行政执法工作。聚焦民爆、铁路监护道口等高危领域,构建科学完善的执法监管体系,严格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执法检查重点、频次及责任分工。采取多种检查方式,深入企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安全隐患。强化重点时段安全监管,在重要节假日期间,下发相关工作提示,督促相关单位落实安全防范责任,开展隐患自查自改。同时,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提升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全力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二)工业节能监察领域行政执法工作。以推动工业绿色低碳发展为目标,严格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制定年度工业节能监察工作方案,明确监察任务、重点内容和时间节点。组织执法人员依法对相关企业开展节能监察,重点核查企业能耗标准执行、合法用能等情况,规范企业用能行为,引导企业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推动工业领域节能降碳工作走深走实。
(三)报废机动车回收领域行政执法工作。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规范执法检查流程,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年度检查计划,随机确定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采取实地核查、资料核验等方式开展执法检查,重点核查生产准入资质、车型公告、拆解指导手册等情况,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报废机动车回收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四)无人驾驶航空器领域行政执法工作。立足无人驾驶航空器行业规范发展需求,夯实执法工作基础,强化企业常态化监管。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梳理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并按要求公示,明确监管重点和标准。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确保执法人员依法履职。建立企业清单,通过实地走访,重点核查企业经营情况与“唯一产品识别码”设置、备案情况,规范行业经营行为,推动无人驾驶航空器领域有序发展。
二、执法基础保障工作开展情况
(一)完善清单管理,做好公示工作。在规范执法主体、明确执法权责的基础上,全面梳理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涉企行政检查清单,结合工作实际及时修订完善,明确执法事项、检查内容、实施依据和办理流程。严格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要求,将各类清单通过局官网公示,主动接受社会和企业监督,确保清单公开、透明、规范。
(二)强化人员培训,提升执法能力。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组织全局执法人员参加年度培训及考核,实现全员参训、全员通过并取得行政执法资格,同时同步注销离岗人员执法证,实现执法队伍动态管理;此外,组织执法人员参与全市规范涉企执法相关学习,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监管能力,推动监管工作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三、存在的问题
2025年,我局行政执法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对照依法行政工作更高要求和工业经济发展新形势,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行政执法精细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执法方式仍需优化;二是执法人员专业能力与新形势下执法工作需求仍有差距,培训针对性需进一步增强;三是行政执法与服务企业的深度融合仍需加强,助力企业发展的效能需进一步提升。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以问题为导向,聚焦重点任务,补齐工作短板,持续提升行政执法工作水平。一是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完善执法制度体系、优化执法流程,持续提升执法规范度;二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开展针对性培训,着力提升执法人员专业素养和执法能力;三是优化执法方式方法,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升执法精准性和实效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