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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112号提案的答复

长工信议〔2021〕4号

时间:2021-05-24 15:09 来源:长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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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长春市委员会:

贵单位在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推动长春城市工业遗存改造与利用的建议》的提案(第11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贵单位长期以来对我市工业遗存改造和保护利用的关注。在提案中对我市的工业遗存改造和保护利用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深入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具体建议,十分中肯。对此,市工信局局党组高度重视,党组书记、局长李维彬作出重要批示,要求要全力做好提案的办理工作。我们相关处室在对提案认真学习、反复研究的基础上,认为贵单位的一些建议对促进工业遗存改造和保护利用提供了很好的参考和借鉴。市工信局在此项工作中,主要负责工业遗产的认定申报工作,下面,结合市工信局的职能,就贵单位在提案中提出的问题和具体建议做以答复

一、关于长春市现有工业遗产没有完整统计、记录,底数不清晰,开展工作缺乏数据基础的问题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支持开展2020年城市体检工作的函》(建科函〔202092号)、《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工业遗产、工业博物馆摸底调查的通知》(吉工信产业〔2018〕97号)的要求,市工信局对我市工业企业遗存建立了统计数据。“一五”“二五”时期,我市建设的工业企业共有35处,现存12处,企业现状主要分3种:一是继续从事生产工作,维持原有使用功能的有4处;二是企业已破产,遗留的厂房已不具有原生产功能的有3处;三是企业已搬迁,处于闲置状态的有5处。除这一时期以外建设的工业企业遗存,现有长影制片厂和第一净水厂两处颇具影响力。

二、我市工业遗产认定申报工作的基本情况

国家级工业遗产的认定工作由工信部负责,同时鼓励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在本地区开展工业遗产认定工作,目前,吉林省尚未组织省级工业遗产认定。市工信局自2017年以来,先后分四个批次,推荐我市工业遗存申报国家级工业遗产的认定,长影制片厂已被认定为国家级工业遗产。20206月,由第一净水厂改造的长春水文化生态园,作为我省工业遗存保护利用的成功典型,迎接了工信部专家组的考核调研。

三、下一步需要做好的主要工作

一是组织县(市)区、开发区加大对工业遗存的排查力度,查缺补漏,深入挖掘1980年以前建设的具有代表性的工业遗存。二是加大国家级工业遗产申报认定工作力度,组织我市有潜力的工业遗存完善申报资料,制定完备的认定审核计划,增加我市国家级工业遗产数质量。

十分感谢贵单位对我市工业经济工作的关心,欢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希望今后继续得到贵单位的更多关注和支持。

 长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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