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企业联合会

时间:2021-09-08 08:35 来源:长春市工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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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主要职责

   1.本会围绕维权、自律、服务等方面的功能开展工作。

   2.维护企业、企业家的合法权益,代表企业、企业家协调劳动关系;指导各县(市)、区企业联合会的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3.代表企业、企业家参加由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春市总工会、本会组成的长春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积极参加国际、国内雇主组织有关活动,发展与其相关组织机构的交流与合作。

   4.及时了解和反映本会会员、企业、企业家的意见和诉求,为政府制定与企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提供建议,维护企业家的合法权益。

   5.引导企业、企业家遵纪守法、规范自身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提倡诚信经营,推动节能环保,积极承担社会责任,自觉维护企业员工的合法权益。

   6.开展企业改革和现代企业管理的理论研究,促进企业现代化建设,推动企业开展科技进步、管理创新,总结推广先进企业管理经验,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

   7.推进企业家队伍建设、企业文化建设,为企业、企业家提供培训、咨询、信息、新闻出版、资质评价等智力服务。与政府合力组织开展评价企业活动,宣传、表彰优秀企业和优秀企业家。

   8.组织本会会员企业团体、企业和企业家开展专题调研工作,与国内外有关组织及企业间的交流与合作。

   9.健全组织体系,联合各县(市)、区企业联合会、各行业企业联合会(协会)和其他社团组织开展活动,发挥整体优势,促进相互合作。

   10.按照自立、自治、自养、自强的方针,加强本会工作机构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更好地为企业、企业家服务。

   11.承担政府和有关部门委托的任务。

  (二)单位地址

   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昆山路(路)3372号

  (三)联系人及电话

   王冰 电话:0431-81712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