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完善我市产业创新体系,依据《长春市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方案》要求,经自愿申报、择优推荐培育、专家评审等环节,拟批复同意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长春长光大器科技有限公司牵头建设长春市原子级制造创新中心,吉林长玉特陶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牵头建设长春市特种陶瓷制造业创新中心,吉林省仿生机器人创新中心有限公司牵头建设长春市仿生机器人制造业创新中心,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长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处书面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逾期不予受理。
公 示 期:2026年5月22日-5月29日
联 系 人:金歌
联系电话:0431-88777215
长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5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