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政府《支持民营经济加快发展若干措施(试行)》(长府发〔2023〕1号)第三条“对达到‘四上’标准并首次进入统计联网直报名录库的工业企业、批零住餐企业、服务业企业、建筑和房地产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5万元、5万元、5万元奖励”文件精神,对本年度符合条件的61户工业企业给予入规奖补支持,名单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12月25日-12月29日(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将意见以书面(实名)形式反馈至市工信局运行监测协调办公室。
联系人:孙嘉良 联系电话:88777232
邮箱:ccgxjyxb@163.com
附件:入规奖补拟支持企业名单
长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2月25日
附件:
入规奖补拟支持企业名单.xlsx